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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亥俄州BTA对最终交付到州外的物品没有CAT

写于2023年10月6日

俄亥俄州税务上诉委员会(BTA)裁定,在堪萨斯州生产肥皂并将其运送到其客户在俄亥俄州的配送中心的纳税人,不需要为最终交付到俄亥俄州以外的肥皂缴纳俄亥俄州商业活动税(CAT). 

纳税人, 自间歇雨刷, 在堪萨斯州生产肥皂和其他个人护理用品,在俄亥俄州没有任何财产或雇员. 在制造和包装过程的最后, VVF知道肥皂的中间目的地, 但关于肥皂最终运往何处的信息有限. VVF最大的客户, 高岭品牌(HRB), 与第三方卡车运输公司签订合同,将肥皂从VVF的制造工厂运送到俄亥俄州的配送中心, 密苏里州, 和加州. HRB在俄亥俄州配送中心持有大约两个月的库存. 来自俄亥俄州的工厂, 根据客户的需要,HRB承包将货物运送到俄亥俄州以外的目的地. HRB不拥有卡车或配送中心,也没有对配送中心的肥皂或其包装进行任何更改. VVF提交了一份申请,要求退还2010年至2014年在肥皂收据上支付的税款. 在俄亥俄州税务专员拒绝退款要求后,VVF向OTA提出上诉. 

在CAT下, 如果有形个人财产在俄亥俄州被购买者收到,则该财产的销售总收入发生在俄亥俄州. 由汽车承运人交付有形个人财产的, 在所有运输完成后,买方最终接收该等财产的地点被视为买方接收该等财产的地点.  

在解释这一条款时, BTA审议了几个涉及相关CAT采购法规的案例, 以及俄亥俄州之前征收企业特许经营税时生效的类似采购法规. 在处理CAT采购法规的案例中, BTA认定纳税人未能证明俄亥俄州只是运输过程中的一个站点,而不是货物在所有运输完成后最终交付的地方. 然而, BTA在这些决定中指出,如果纳税人能够证明运输结束在俄亥俄州以外,他们就可以获胜. 

VVF争辩说,肥皂不应该从俄亥俄州采购,因为俄亥俄州的配送中心是分销链中的一个临时站点,而不是肥皂最终收到的地点. 因此,VVF认为96.它84%的HRB收入不应该来自俄亥俄州, 还有52%的收入给其他顾客, Dollar General, 不应该向国家采购吗. 该专员认为,从堪萨斯州到俄亥俄州的旅行应被视为与从俄亥俄州到另一个州的旅行分开的应纳税事件. 专员非常强调VVF在肥皂离开堪萨斯州时的记录和主观认识. 因为那些文件表明肥皂是运往俄亥俄州的, 专员争辩说,这些收据的来源应该是俄亥俄州. 

OTA确定VVF在初始装运点的主观知识是证明性的,但不是决定性的. 成文法和判例法都没有强制要求在运输时必须知道最终目的地. OTA认为,VVF对最终运到俄亥俄州以外的酒吧的HRB收据负有举证责任. VVF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肥皂最终没有交付给俄亥俄州的客户. 在线旅行社同意专员的意见,即向HRB出售货物可被视为与HRB随后向其客户出售这些货物分开的交易. 然而, 在线旅行社确定最终交付到HRB的不是俄亥俄州配送中心. 从俄亥俄州的工厂, 根据客户的需要,HRB再次签约将货物运输到俄亥俄州以外. 尽管VVF承担了HRB收款的负担, 它没有履行关于Dollar General收据的责任,因为它的证据是推测性的. 在线旅行社澄清说,它的分析仅限于VVF的收据,它没有发现关于HRB收据的任何发现, 货运公司, 或者仓库. 

在线旅行社三人小组中的一名成员提出了异议,不同意最终交付到俄亥俄州以外的肥皂不应该来自该州. 与多数人的发现相反, 该异议解释了相关法规,要求应纳税的总收入应来自买方在产生总收入的销售中最终收到的地方, 而不是最终购买者收到的地方. 这个决定, 哪个州可以上诉, 制造商和其他将产品销售给俄亥俄州分销商并将这些销售来源作为俄亥俄州销售的企业应该感兴趣吗, 但要有证据证明这些分销商将这些产品转售给全国市场.